針對架橋機吊鉤的技術要求作簡要說明
一▩│↟、吊鉤的檢驗☁·✘✘:
1▩│↟、人力驅動的架橋機構用的吊鉤☁↟▩↟,以1.5倍額定載荷作為檢驗載荷進行試驗│╃。
2▩│↟、動力驅動的機構用的吊鉤☁↟▩↟,以2倍額定載荷作為檢驗載荷進行試驗│╃。
3▩│↟、其卸去檢驗載荷後☁↟▩↟,不應有顯明的缺陷和變形☁↟▩↟,開口度的增加量不應大於原尺寸的0.25%│╃。
4▩│↟、檢驗合格的☁↟▩↟,應在其低應力區列印標記☁↟▩↟,包括額定起重量▩│↟、廠標或廠名☁↟▩↟,檢驗標誌▩│↟、生產編號等內容│╃。
二▩│↟、
架橋機吊鉤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予報廢☁·✘✘:
1▩│↟、裂紋;
2▩│↟、危險斷面磨損達原尺寸的10%;
3▩│↟、開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%;
4▩│↟、鉤身扭轉變形大於10°;
5▩│↟、危險斷面或吊鉤頸部產生塑性變形;
6▩│↟、螺紋被腐蝕;
7▩│↟、片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一半時☁↟▩↟,應替換襯套;
8▩│↟、片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%時☁↟▩↟,應替換心軸│╃。
上述即為關於架橋機吊鉤的技術要求介紹│╃。